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有限作業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空間;
(2)是指一個被圍風封閉容易產生缺氧、職業中毒和職業危害的空間,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空間足夠大,工作人員可以完全進入,并完成指定的工作;二是出入口較為狹窄;三是并非為長時間工作而設計。
有限空間作業危因素主要有三面:一是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介質;二是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可燃性氣體;三是有限空間可能屬于缺氧環境。
如果對其中的任何一類危險有害因素不加以控制和防范,都有可能引發嚴重的傷亡事故。
1.1有限作業空間基本情況
范圍:本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主要有:壓力容器、烘缸、地下室、漿池、污水池和管道、暗溝、儲藏室、實驗室、煙道等為重點,同時確保其他空間作業安全。
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氰化鉀等,易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危及生命。
1.1.1有限作業空間崗位的基本情況:
1.1.1.1制漿車間:蒸球、噴放倉、漿池、白水池、斜管沉淀池、堿化塔、氯化塔、漂白塔、儲漿塔、漂液池、白液罐、堿液罐;
1.1.1.2抄紙車間:烘缸、白水池、白水塔、漿池、損紙池、水利碎漿機;
1.1.1.3動力車間:鍋爐爐膛、鍋筒、返料器、風道、煙道、原煤倉、爐灰倉、爐渣倉、靜電除塵器、脫硫塔、冷卻塔、凝結器、除氧器、工業水箱、軟化水箱、儲油槽;
1.1.1.4環保車間:中段水池、平流式沉淀池、選擇池、曝氣池、二沉池、稀黑液罐、濃黑液罐、黑液蒸發器、圓盤蒸發器、水膜除塵器、重油儲罐、堿回收爐膛、煙道、除氧器、溶解槽、氯液沉淀罐、苛化器、白液池、白液罐、反應釜。
1.2危險性評估
1.2.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內容易積聚高濃度的有毒有害物質。有毒有害物質可能是原來就存在于有限空間內的,也可能是在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比較常見的有:硫化氫,如進行清理、疏通下水道、化糞池、窨井、污水池、地窖等作業時容易產生硫化氫氣體;一氧化碳,如在市政建設、道路施工時,不慎損壞煤氣管道,煤氣滲漏到有限空間內或附近民居內,會造成一氧化碳積聚;苯、甲苯、二甲苯,如在有限空間內進行防腐涂層作業時,涂料中含有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機溶劑揮發,會造成有限空間中有毒氣體濃度增加。
1.2.2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以下兩種情形可能導致這種狀況出現:二氧化碳比重比空氣大,在長期通風不良的各種礦井、地窖、船艙、冷庫等場所內部,二氧化碳易擠占空間,造成這些空間內的氧氣濃度過低;惰性氣體,如氬氣、氦氣等。工業上常用惰性氣體對反應釜、貯罐、鋼瓶等容器進行沖洗,如容器內殘留的惰性氣體過多,就容易引起單純性缺氧或窒息。此外,甲烷、丙烷濃度過高也可能引起缺氧。
1.2.3燃爆危害:空氣中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1.2.4其他:可能威脅工人生命安全的危險因素包括墜落、溺水、物體打擊等。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進入作業現場前,首先要詳細了解有限空間現場情況和以往發生事故情況,嚴格評估本單位是否有能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有無接受過專業培訓的有限空間專業作業人員;
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安全培訓教育,配備了個人防護用品及檢測、報警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符合要求。
2.3進入作業現場后,有關人員首先應對有限空間進行氧氣、可燃氣體、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氣體檢測,確認安全后方可允許作業人員進入;
2.4對作業面可能存在的電、高(低)溫及危害物質進行有效隔離,通風換氣;
2.5進入有限空間時,作業人員應佩戴隔離式空氣呼吸器或攜帶氧氣報警器、佩戴過濾式空氣呼吸器,還應攜帶信號良好的通訊工具,系好安全繩;
2.6還應在作業現場配備專業監護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應急照明設備、救生索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總經理):XX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XX、XX
成??? 員:XX、XX、XX、XX、XX、XX、XX、XX、XX、XX等。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3.2.2應急職責:
3.2.2.1總指揮:負責宣布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3.2.2.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2.2.3現場指揮組:設在現場救護基地,主要負責指揮處置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性事件。
3.2.2.4搶險救災組: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2.2.5技術專家組: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3.2.2.6物資供應組: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3.2.2.7警戒保衛組: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
3.2.2.8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3.2.2.9事故調查組:配合上級安全監察機構對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分析。
3.2.2.10情況通報組:負責統一掌握事故態勢和處理情況,收集救援行動的有關信息資料,向有關人員、單位通報情況。
3.2.2.11善后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善后處理工作。
3.2.2.12通訊聯絡協調組: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作業期間設專人監護,配置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并不間斷檢測。一般采用軸流風機強制通風或采用進出口自然通風,危險部位及人員進出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并保證通道暢通。
4.2預警行動
有限空間作業車間要建立監護制度,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監護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5信息報告程序
5.1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利用已有的電話進行現場事故匯報和指揮應急處理。
事故接警電話:
5.2事故當事人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設備名稱型號、人員傷亡具體人數、損傷狀況等用電話或其它快捷方式報告給生產處,生產處負責人員必須書面報告內容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并立即匯報給公司領導、分管領導、醫務室及相關部門,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程序。
5.3值班員同時將災害情況通知醫院和救援隊。以便根據事故性質、人員傷亡情況有針對地做好準備。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 響應程序
6.2.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執行Ⅰ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
6.2.2發生重大事故,執行Ⅱ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
6.2.3發生較大事故,執行Ⅲ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所有成員必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同時,總指揮立即調集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1小時之內,事故信息分別報送屬地(市)各級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
6.2.4發生一般事故,執行Ⅳ級應急響應。
指揮部主要成員要盡快達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6.2.5必要時,向地市)政府、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匯報。
6.3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于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前線救援行動。
6.4擴大響應
6.4.1在啟動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6.4.2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隔四小時需報一次。
6.4.3必要時,有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求協調或增援命令。
6.5處置措施
6.5.1初步分析:現場應急救援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 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6.5.2快速檢測: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含量進行檢測。
6.5.3強制通風:根據測定結果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等措施降低 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6.5.4自身防護:應急救援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呼吸器、工作服、安全繩等)系好安全帶,以防受到傷害。
6.5.5脫離危險區域:發現有限空間有受傷人員,用安全帶系好 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提升使患者脫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或觸及受傷部位。
6.5.6保持通迅:救援過程中,有限空間內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迅聯絡暢通,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6.5.7緊急救護:第一時間呼叫“120”急救服務,救出傷員移至新鮮空氣的通風處,進行人工呼及(心肺復蘇)救護,轉送醫院。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供應處與物管處應完成應急物資與裝備的購置,使用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物資與裝備定期進行檢查與維護,保證其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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