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發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為了規范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在 承包食堂(以為簡稱:食堂)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食堂承包期間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議如下:
1、 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1、雙方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條例和規定, 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明確專 (兼) 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2、雙方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3、雙方應當主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1.4、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 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急準備。
1.5、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對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 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甲方安全責任:
2、甲方安全責任:
2.1、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材料。
2.2、甲方有責任對承包食堂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為乙方的接口及綜 合管理單位。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 查,確保承包場所的安全生產,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和現場調閱有關安全資質、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 培訓等安全資料。
2.5、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生產場所、辦公生活場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 價,并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2.7、甲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乙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乙方安全責任:
3、乙方安全責任:
3.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在承包包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 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照,查驗、復印留存。
3.2、 食堂如不符合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由乙方負責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 方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3、 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 乙方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3.5、 乙方應當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 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 員工應當持證上崗工作。 3.6、乙方必須提供本單位員工必備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7、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乙方 必須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和監督。
3.8、 乙方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 禁亂接亂拉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3.9、 嚴禁“三合一” ,禁止人員在承租的食堂內居住。廚房、燃氣房內禁止吸煙,不準將打 1/1 火機、火柴,危險化學品帶進廚房。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許可的,乙方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 活動。
3.11、 凡涉及特種設備的,乙方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3.12、乙方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
3.13、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 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及 時辦妥相關手續,并將備案材料交甲方存檔。
3.14、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變房屋使用性 質。乙方裝修改造時,涉及到供電和給排水增減容時,需向甲方行政部、工程部門提 供設計圖紙及書面申請,行政部組織工程人員審核、現場勘驗,經書面確認改造無潛 在危害和不良影響后方可實施。
3.15、乙方負責對承接的甲方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安全使用,費用自理;乙方不得損毀、 丟失甲方原有消防設施;乙方應自行配置、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自 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制定應急預案, 并組織應急演練。
3.16、乙方若在廠房內進行動火、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專項作業應按《專項 作業許可證審批流程》 (WI094001 附件 8)到物業管理處辦理《××作業許可證》 ,并 派專員監督。經物業管理處保安員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不可動工。 月;乙方至少每月
3.17、乙方至少每半年清理一次煙道,最近一次清理的時間是 2009 年 清理一次抽油煙機;清理依據交甲方備查。
3.18、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設備損毀、或人員傷害事故、行政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9、 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
3.19.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未按規定登記注冊以及無證、無照、 無安全生產資質從事生產經營的。
3.19.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19.3、改作生產、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
3.19.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3.19.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食堂、場所。
3.19.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4、其他條款
4.1、 本協議生效后 3 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向甲方繳納人民幣 元作為安全生產保證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 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乙方承擔所在租賃廠所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 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 應返回給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于相應租賃合同終止時終止。
5.2、未盡事宜應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和修訂款項可經雙方協商或另行簽約。 5.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