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主體:用人單位。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2.繳納數額: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至于單位繳費費率依勞社部發(2003)29號《關于工傷保險費率問題的通知》及各統籌地區相關規定具體確定。費率的高低于行業工傷風險的程度相掛鉤。分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
3.繳納時間: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10條規定:繳費單立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據此,可確定工傷保險費的繳納時間。
4.繳納辦法: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