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電站電氣部分集中控制設備和集中控制系統的技術要求和性能指標,集中控制設備的測試方法、檢驗規則、產品的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及產品隨行文件。本標準適用于電力系統及其他工礦企業中不同容量變電站或發電廠所涉及的電氣部分集中控制設備和系統,作為制造廠商對該類產品進行設計、制造、測試、貯運及制定其產品標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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