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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應急危化二〔2021〕1號已經實施了嗎?根據該導則第3.2款,如果重大危險源操作工是初中學歷,已經在該崗位工作10年以上,是不是就不需要進行學歷提升?謝謝!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達標導則(試行)》要求,在本導則印發前已在當前企業任職的高風險崗位操作人員,具有10年以上有關崗位從業經歷的(需取證的已持證),可視為達到有關崗位安全資質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