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正常進入游泳館,游泳期間疑似身體不適發生溺水,事發時游泳館救生員全部脫崗,人員溺入兩分多鐘無人發現無人施救,后被其他游泳人員發現后抬上岸施救,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居民死亡醫學推斷書證明死因為溺亡。請問該事故是否屬于安全生產事故?是否可以應該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調查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管理辦法》(安監總廳統計〔2016〕80號)第六條規定: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按照“先行填報、調查認定、信息公開、統計核銷”的原則開展。經調查認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程序進行統計核銷。......(三)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突發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肌體創傷)導致傷亡的。 根據你所提供信息,無法判斷是否屬于生產安全事故。如果人員通過購票正常進入正在運營的游泳館游泳中溺亡,且排除以上規定中突發疾病等情形的,應屬于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