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部門改革后,職業衛生相關工作已經不屬于安全生產范疇。但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教材中依然保留職業衛生內容,考試中還頻繁考察職業衛生內容并且考察內容極不專業,考試題目不符合職業衛生相關法規。既然職業衛生工作已經不屬于安全生產范疇,強烈建議將職業衛生內容從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大綱及課本中移除!
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安委〔2020〕10號),安全生產工作包含職業衛生相關任務分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四條,應急管理部不得指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且從未指定所謂官方備考使用材料。 目前,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制以及命題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有關條款執行。有關考試大綱的建議,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