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并與現場建立的安全保證體系實際相結合,實行規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資料的編目要齊全、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填寫要及時、收集要認真,要能如實地反映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現狀,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時上報安全工作總結、計劃和相關報表。
3、安全保證計劃的編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須加以控制。
4、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項目安全員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時提供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和安全監控以及安全隱患評審處理記錄等,材料員、倉庫保管員必須及時提供合格材料供應商和相關證明資料,以確保安全資料的完整性。
5、安全資料內的相關驗收檢查項目以及安全交底、手接手續等簽字必須齊全,禁止一人多簽或他人代簽,驗收檢查結果及結論必須先定量、后定性。
6、除按安保體系編制要求外的相關資料必須進行統一編目編號,要有總目錄、分目錄,確保索引簡便,查閱簡單,一目了然。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