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經理
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2、項目副經理
直接對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安全工作,并按規定組織檢查、做好記錄。
3、項目工程師
制定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實,解決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4、安全責任人
督促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部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保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5、機電負責人
保證所使用的各類機械的安全使用,監督機械操作人員保證遵章操作,并對用電機械進行安全檢查。
6、施工工長(專業工程師)
負責上級安排的實施,制定分項工程的安全方案,進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監督并參與班組的安全學習。
7、其他部門
勞資部門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勞逸結合;財務部門保證用于安全生產上的經費;后勤、行政部門保證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保證工人健康;材料部門應采購合格的用于安全生產及勞防的產品和材料。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