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和企業的法規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 負責安全保證計劃全過程落實,針對安全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安保計劃進行相應的修訂,上報批準后執行。
三、 負責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和中小型施工機械的安全的安全檢查和檢驗。
四、 負責檢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五、 負責檢查臨邊、洞口安全防護。
六、 負責檢查腳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七、 負責職工違章作業查處。
八、 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九、 經常深入基層和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實施情況,指導基層單位安全技術工作,調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措施。
十、 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并向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安全情況。
十一、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十二、 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整改措施。
十三、 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十四、 對違反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