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二、其他管理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教育。
三、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應納入企業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四、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
五、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六、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檔案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七、各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培訓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照要求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八、各單位應對于認真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優秀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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