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發現瓦斯時,應加強通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濃度經通風后,仍超過0.599時,必須遵守以下各條的規定:
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壓,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2、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使用礦燈的人員決不能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
3、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99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99時, 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放炮地點附近200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99時,嚴禁裝藥放炮;電動機附近200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99時, 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0內
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4、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簿;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年校對一次。
5、隧道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6、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生火花的作業。
7、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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