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距地面2米及以上為高處作業。但2米以下、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時,工作地點沒有平穩立腳的地方,也視為高處作業。
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禁止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作業人員不可聚集在作業平臺,以防超載。
4、高處作業必須全過程系牢安全帶,當高處作業的環境無法固定安全帶時,必須拉設安全可靠的安全繩,作固定安全帶用;作業高度越過24m時安全帶必須采用五點雙鉤式,鉤不能掛在同一點上;在超高作業時應使用速差保護器、安全自鎖器等設施。
5、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設備必須平穩放置在操作平臺上,且必須綁扎固定;放置的物件不準超過平臺安全負荷,不得妨礙通行和施工,不準任意亂置。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
6、 高處作業時,禁止向下丟棄物件,傳遞物件禁止拋擲;扳手等工具應栓有安全繩,防止墜落傷人;工具用后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工具袋應安置在順手穩妥的地方。
7、濃霧、大雨天及風力在6級以上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前要檢查架子,腳手板,梯子和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和變形要及時修理加固,不得遷就使用。
9、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2人同時在同一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嚴禁使用梯子進行吊裝作業。
10、禁止在未固定好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禁止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設備或鋼構的梁、平臺、樓梯和土建的屋架、支撐、桁條、挑梁上行走或作業;
11、 支點超過3米的鋪板不能同時站兩個人工作。在石棉瓦屋頂上工作,要用跳板墊在瓦面上行走,防止踩破石棉瓦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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