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在項目內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抓好落實。
2.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法制、消防等宣傳工作,教育職工群眾做好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及時掌握駐地周圍治安狀況,維護工地上治安秩序。
4.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偵破(查處)發生在該工地的各類案件和治安災害性事故。
5.經常進行消防法規和滅火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防火意識和滅火能力。
6.熟記防火工作計劃和滅火方案,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與保養方法,按期對滅火器具的維護與保養。
7.注意發現火險隱患,經常對施工現場、宿舍、食堂、倉庫等場所進行火險隱患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同時有權暫定施工,待消除隱患后方能復工。
8.積極參加和帶領職工群眾進行火災撲救與現場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