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前,承包單位必須與酒店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并由酒店和施工單位直接負責人組成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措施的監督落實。
二、根據國家建筑工地安全防火管理辦法有關的規定,承包單位在工程設計、材料選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須符合防火規定和要求,并在開工前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批。
三、裝飾施工單位要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違反操作規程。
四、施工現場要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監督,并佩戴明顯標志。工地要制定可行的安全制度、并在顯著位置張貼。
五、施工現場用電要向酒店工程部申請。電器設備需由正式電工安裝,井設置配電箱,計量表;不得隨意亂拉臨時電線;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雙層護套電線。
六、施工單位需要使用明火作業時,必須事先向酒店工程部辦理動火證,嚴禁非正式電焊工進行電、氣焊、割。操作時要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準備好滅火器材和設備。
七、施工中需使用稀料、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八、 施工中不得大面積使用脫膝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必要時要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不能和其它工種交叉作業;嚴禁動用明火,必要時必須使用防爆電器等。
九、施工現場嚴禁抽煙,不得將任何火種帶入工地。
十、施工的堆料和施工垃圾不得阻擋消防設備及通道;不得占壓綠地。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每個人都要遵守酒店安全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材。熟悉所在部位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二、施工人員進出酒店要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不得在酒店非施工區域閑逛。
十三、施工人員開工前,應將所有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姓名、單位、來自何地、家庭住址、工種)報酒店工程都,并每人交一張-寸免冠照片辦理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要隨時攜帶以便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
十四、以上各項由工程部監督執行。對違反規定者,酒店工程部有權給予批評、罰款以至今其停工整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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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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