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經理是本工程安全生產、健康環境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健康環境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三、必須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計劃。
五、落實工程安全文明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工程安全文明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六、確保工程及各施工隊安全生產、健康環境管理獎勵專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組織并檢查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健康環境管理活動,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問題。
八、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