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機電、起重設備、所用氣瓶、受壓容器、各種中小型機具的安全運行負責,并認真貫徹執行機電、起重設備、受壓容器的安全操作規程。
2.對所管的機電設備起重設備、受壓容器的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并要有出廠合格證書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要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3.對機電、起重設備的操作人員、作業人員定期培訓、考核并簽發作業合格證,制止無證從事上述工作。
4.對嚴重危及職工安全的機械設備應會同技術部門提出技術改進措施,并付諸實施。
5.負責現場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給工人使用。所用一切機電設備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專人定期檢查。
6.對違章作業人員和發生機電、動力設備事故要認真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要參加由于機械、動力造成的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并針對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