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監工程,必須實行工地例會制度。
2、實行工地例會制度的時限:自第一次工地例會至工程竣工驗收。
3、工地例會頻次:每周一次。
4、工地例會時間地點及與會單位和人員:
(1)、工地例會時間:在第一次工地例會上確定下來并相對固定;
(2)、工地例會地點:無特殊情況均應在工地召開;
(3)、在第一次工地例會上還應明確與會單位及人員(一般情況應為):
①建設單位有關項目負責人或現場代表;
②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料員;
③項目監理機構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
5、工地例會主持人:項目總監(第一次工地例會除外)。
6、工地例會主要內容:
(1)、通報上周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在行為管理和實物監管上存在的問題;
(2)、通報上周安全施工與文明施工存在問題限期落實事項的落實情況;
(3)、提出下周安全施工與文明施工行為管理和實物監管的工作任務與管理要求;
(4)、協調解決和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施工問題、矛盾和困難;
7、工地例會簽到與會議紀要:與會單位、人員應在例會簽到表上簽到,項目監理機構應指定專人員做好例會記錄,會后及時將記錄整理成會議紀要,經與會各方會簽確認后由項目總監簽名、蓋注冊章后分送與會各方并履行發文簽收手續。
8、安全監理工地例會與工程進度、質量、投資等控制事項的工地例會可合并同時召開和合并整理會議紀要。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