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機械、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分管專業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負責。
2 執行監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領導部門下達的有關本專業和涉及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指令。
3 組織審查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和重大安全技術方案,對審查的正確性負監理責任。
4 負責本專業和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檢查。
5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的項目和部位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監督和違章行為的制止與糾正,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在現場時,履行其安全職責。
6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本專業和所負責監理項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章而進行整改的監督,并參與整改成果的驗收。
7 指導監理員正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監理管理職責。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