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處理應根據隱患的嚴重程度以及隱患的應急程度,分別采
用與其相適應的處理手段和處理方法:
1、一般安全問題
可采取口頭指出或簽發安全工作指令的辦法,要求承包人加強安全管理和教育或限期整改進行處理,預防問題擴大或加深。
2、嚴重安全隱患
(1)、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召開,承包人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參加的現場監理會議,要求承包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根據承包人對安全隱患的控制狀況,可邀請業主參加)。
(2)、簽發安全工作指令要求承包人限時整改、復查、消項。
(3)、必要時簽發工程暫時停工指令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整改后再恢復施工。
(4)、承包人應立即進行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調查,分析原因,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形成處理方案,并報監理工程師。
(5)安全事故隱患處理完畢,承包人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寫出安全隱患處理報告并存檔,同時報監理工程師。
(6)發現嚴重安全隱患,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