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器材的申請由取得爆破證、安全證的爆破員和安全員根據當班作業的實際使用量,如實申請炸藥、雷管數量,在前一天下午5點半之前將用藥計劃上報項目部安質部和物資部。
2、爆破器材的領取必須由爆破員、安全員共同進行,缺一不可。安全員負責對爆破器材領用的監督,要將爆破器材安全運至當班作業面,保證爆破器材來源清、去向明、照章、按規操作使用。
3、爆破器材的領用,運送到施工現場的爆破器材,必須由爆破員、安全員、施工隊負責人在領料單(工地負責人簽字)上簽字并做好登記,收回領料單歸檔備查。
4、送到現場的爆破器材要放在臨時存放箱內,由物資員和現場安全員統一保管。爆破器材發放臺帳按規定建立健全,一定要清楚,賬物相符,不能改。同時對雷管的編號要清楚登記,切實做好炸藥雷管監控工作。
5、對于當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須分類妥善保管,及時退還庫房,嚴禁轉交下班或私拿、私用、送給他人。
6、退庫時,必須由當班爆破員和安全員共同進行,務必當面上交押運員。
7、退庫時要建立嚴格的入庫登記手續,要有保管員、押運員、安全員、爆破員簽字,并及時匯報相關負責人,且有簽字。
8、退庫登記手續必須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9、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認真執行退還庫制度,嚴禁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