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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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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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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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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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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要求和評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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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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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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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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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傷亡事故起數;
2. 傷亡人數;
3.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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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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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下達控制指標不扣分,輕傷事故每次發生一起扣5分,重傷事故每發生一起扣15分,發生死亡事故扣30分,發生職業病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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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責任狀控制指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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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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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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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由車間主任親自抓(聽取匯報或回報),親自部署;
2.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3.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4.獎懲制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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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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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親自召開安全生產年會,達不到的扣2—4分;按要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不扣分。每少一次扣2分;
無會議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未分解責任狀的扣3分;
獎懲制度未落實的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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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實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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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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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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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情況;
2.“安全月”活動情況;
3.特種工持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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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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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展開社會性宣傳教育活動的扣2—4分;
未組織或組織不力的,扣2—4分;
培訓率低,組織工作差或培訓結果檢查有問題的扣2—4分;
特種工持證率低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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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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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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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隱患監控和安全專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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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重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未進行全面登記、建檔和監控,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并組織整改;
2.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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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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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大事故或危險源未進行登記,建檔的扣6分;不合格的扣4分;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發現一起扣5分;
未及時更改的,發現一起扣5分;
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整治的,每少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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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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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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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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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標志牌;
2.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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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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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牌不全,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3—4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潔,扣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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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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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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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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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的整改資金落實情況;
2.安全勞防資金落實情況;
3.安全教育培訓專項資金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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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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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落實勞防資金,扣5—6分;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資金,扣5—6分;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扣7—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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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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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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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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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2.對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要求的執行情況;
3.檢查記錄的填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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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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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展開日常,專項檢查的扣2—4分;
未按規定對隱患進行整改和復查的扣5—10分;
無檢查和隱患整改復查的記錄或隱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扣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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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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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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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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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執行情況;
2。事故應急預案修訂情況;
3.指定專門救援人員情況;
4.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按規定經過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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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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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扣2—4分;
事故應急預案可操作性差或不及時修訂的扣2—4分;
未對專門救援人員進行培訓的扣2—4分;
無演練發現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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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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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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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和安全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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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時、準備統計報送各類安全生產情況調查表;
2.有關文件及材料及時報送、傳達、辦理情況;
3各類安全管理檔案及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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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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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信息未按時限上報或出現數值差錯,每次扣1—3分,瞞報扣5分;
未按規定傳達辦理的扣1—4分;
相關檔案,臺帳不健全的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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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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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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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創新及評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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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及方法在全旗有借鑒意義;
2.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及方法在全盟有借鑒意義;
3.某項安全生產工作在全旗獲得表彰;
4.某項安全生產工作在全盟獲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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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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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項得3分;
有一項得5分;
有一項得3分;
有一項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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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關文件材料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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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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