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管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安全生產責任如下:
1、負責公司內的危化品、爆炸品、易燃品等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公司內交通管理和公司員工發生交通事故(公司內外)的調查處理及統計上報工作(上報公司安委會)。
3、負責公司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盜竊等引起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及在公司外的意外人身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統計上報工作(上報公司安委會)。
4、協調相關單位調查分析生活區內的各類安全事故等工作。
5、負責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員和義務抗洪防汛隊員業務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到有險必出、有險必救。
6、負責處理公司外來人員(司機)違反安全規定的處理。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