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職責 | 工作標準和措施 | 考核條件 | 考核標準(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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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 1.1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 1.1安全法律法規不貫徹或執行不徹底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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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生產檢查,組織整改重大生產事故隱患,根據變化環境適時開展風險分析評估,搞好風險控制,負責各項安全措施落實。 | 2.1定期組織本部門安全生產大檢查。 ? 2.2做好檢查記錄。 | 2.1無檢查記錄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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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組織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查處違章行為。 | 3.1定期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安全考核。 | 3.1無考核記錄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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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參與生產運行工作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 4.1了解生產動態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 4.2制定隱患整改措施。 | 4.1安全隱患無整改措施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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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向上級進行匯報。 | 5.1參與事故調查,并及時向上級進行匯報。 | 5.1事故調查未執行“四不放過” | 按公司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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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監督質量的同時,監督設備、工藝、操作及人員的安全措施保障情況,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 6.1根據工藝要求把關生產質量確保生產過程按安全技術要求。 | 6.1違反安全技術要求生產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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