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限空間是指爐、塔、罐、倉、管道、煙道、下水道、溝、坑、井、池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內。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必須對空間內的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CO濃度必須為零,氧含量≥20.9%}。
二、受限空間涉及用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
三、空間的危害識別:
(一)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對受限空間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二)將安全措施填入《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內。設施所屬單位應保存《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
四、辦理程序:
(一)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負責人,應對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
(二)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業監護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對受限空間作業的全過程實施現場監督。
(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本人進行簽字,工作完畢后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的完工驗收欄中,安全負責人再次組織本人進行簽名。
五、作業安全措施:
(一)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
(二)應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現場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的內容。
(三)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和監護人,不應進行任何作業。當受限空間狀態改變時,為防止人員誤入,在受限空間的入口處設置“危險!嚴禁入內”警告牌。
(四)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但嚴禁向內充氧氣。進入受限空間內的作業人員每次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五)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切實做好工藝處理,與其相連的管線、閥門應加盲板斷開。不應以關閉閥門代替安裝盲板,盲板處應掛牌標示。
(六)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摘除保險或掛接地線,并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進入金屬容器(爐、塔、釜、罐等)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 ≤12V。當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板)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七)當作業環境內存在爆炸性氣體,則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12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應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作業人員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
(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4h內,受限空間應處于作業所需的安全環境。在施工作業期間每隔4h對受限空間可能聚集有毒有害氣體的部位進行檢測,濃度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CO 含量等于O,O?含量≥2O.9%)。
(九)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容器,作業前應進行工藝處理,采取蒸煮、置換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十)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須進行登記。作業結束后,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交驗。
六、監護人職責:
(一)作業監護人應熟悉工藝、作業程序,了解作業內容和危害因素。
(二)確認現場處于安全環境狀態,檢查防護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三)對作業過程實時監控,確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遇有緊急情況,有權終止作業,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附:《第三煉鐵廠受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工作票》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