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礦井防塵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使用工作。
2、負責井下各轉載點噴霧、機械割煤噴霧和風流凈化水幕等防塵設施的安裝、維修工作。
3、負責礦井各條巷道的沖洗煤塵、清掃煤塵工作。
4、負責礦井防塵系統各主干、分支系統水壓、流量的實際分部情況及防塵設施使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達到應有的降塵效果。
5、凈化水幕和各種噴霧裝置,都必須達到水量要小、霧化要好、覆蓋面積要大的要求。
6、井巷中防塵灑水用的三通閥門的設置要符合規定,并達到隨時可用的要求。
7、認真執行定期清洗掃、積塵制度,其灑水的濕潤程度以風吹不動、震動不起為準。
8、防塵、防水管路的安裝要及時、到位,管材規格、質量符合要求,發現損壞及時維修,杜絕漏水、跑水,水壓、水量符合需要。
9、隔爆設施的安裝和管理必須符合規定,要確保起到隔爆作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