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負責本責任區域安全監測的維護、校正及瓦斯傳感器的挪移工作,是當班安全監測專職的責任人,
第2條 熟悉本責任區域監測設施的數量、位置、檢查瓦斯電閉鎖裝置是否完好,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第3條 搞好本責任區域安全監測的質量標準化工作,發現隱患要積極處理,無能力處理時要及時匯報。
第4條 安裝分站電源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嚴禁帶電作業和帶電移動電氣設備。
第5條 機房人員對井下瓦斯變化異常地點,要實時跟蹤,對有故障的地點及時匯報區、隊值班領導。
第6條 積極參加隊、班組織的安全活動,不得無故缺席,下井前必須接受班前會安全教育,不參加者不得下井作業,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指揮,不得搶時間,趕任務。
第7條 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杜絕“三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