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在區隊的領導和指揮下,協調本轄區各崗位,各環節的生產,制定本班的月度工作計劃,確保運轉工區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
第二條 了解本轄區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抓好本轄區的機電設備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工作,合理使用設備,對設備出現的問題,及時匯報并做好事故記錄,以確保所屬設備的完好率。
第三條 積極配合技術人員把本班職工的崗位培訓工作落實好,做到每個職工都持證上崗工作。
第四條 具有節約意識,熟知和辨別本轄區的危險源、環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對職工進行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的意識教育。
第五條 負責本轄區安全設施的維護和使用,改善本轄區職工作業環境,杜絕任何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帶領本班人員按時參加班前班后會、技術學習會、安全活動日。
第七條 負責本班材料配件的使用,厲行節約,修舊利廢,降低生產運行費用。
第八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第九條 嚴格遵守礦與區隊的管理制度,不做違反制度的事。
第十條 完成區隊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