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負責109#、110#動篩跳汰機操作、檢查、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條 負責本崗位管轄范圍內的衛生清理工作。
第三條 負責保管好本崗位所屬的工具等物品。
第四條 自覺遵守郭屯煤礦和洗煤廠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選煤廠工人技術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 掌握主機、液壓系統、電控系統構造、原理和技術參數。
第七條 掌握設備開、停車順序及檢查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
第八條 掌握操作系統的參數調節及動篩車間系統工藝流程。
第九條 根據煤質變化情況、產品指標要求,適當調整工藝參數。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