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監控瓦斯數據采集主要來源于井下安設的甲烷傳感器及人員隨身攜帶的便攜式報警儀。為了保證傳感器測值準確,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真實的瓦斯數據,為合理安排指導生產提供強有力的瓦斯數字依據。根據《規程》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監控設備功能定期校驗制度。
1、每月30日定期對我礦監控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校驗,檢查數據傳輸是否正常、設備功能是否良好、數據采集存儲是否完整、監控軟件運行是否正常。
2、根據《規程》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每七天必須對甲烷傳感器及便攜式報警儀進行調校。
3、調校應使用標準氣體及空氣氣樣進行校對。
4、調校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及相關校驗程序對設備進行嚴格細致的校驗。
5、發現不合格設備要及時修理,更換損壞元件。
6、設備校驗時嚴禁吸煙,以免造成校驗誤差。
7、每臺設備至少應反復校驗三次以上,以提高校驗準確程度。
8、甲烷傳感器低濃元件應使用0.5%、1.0%、3.0%三種標準氣體進行校驗,高濃元件使用3.0%標準氣體進行校驗。
9、便攜式瓦檢儀使用1.0%標準氣體進行校驗。
10、嚴格按照設備性能要求對報警點、聲光報警強度等參數進行校驗。
11、校驗過程中應對每臺設備校驗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12、校驗記錄應每月匯總,報通風科存檔保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