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及時傳達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和會議精神。
2.根據公司生產特點,合理安排本部人員工作,定期對本部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工作態度的考核,對工作不認真的要進行嚴格的批評和教育,對業務知識欠缺的要組織學習業務,對不能勝任安監工作的人員,與領導或人事部門聯系進行更換。
3.認真組織本部人員,督促檢查各種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拒不執行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4.經常組織本部人員對全礦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一些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定期處理,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5.經常深入井下,深入基層了解安全情況,發現和解決各種安全問題。生產中出現重大事故要立即奔赴現場,在公司經理、總工程師。或其他公司領導指揮下,積極搶救與處理事故。
6.負責制定本部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根據各個時期的生產特點和上級批示精神,負責提出全公司開展安全生產的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起草有關安全的各種文件。
7.參加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制工作,參加采區設計和各種作業規程的審查,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辦公會,參加每月一次的生產計劃會,參加各種安全會議。
8.參加全公司各種重大的事故討論,追查會。
9.對各種違章作業和不執行制度導致發生事故的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人員提出獎勵意見。
10.協助公司領導接待上級檢查人員,在分管安全的公司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好安全大檢查。
11.協助有關部門及公司領導認真抓好全礦質量標準化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