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二條:“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的要求,結合礦井實際決定每周日下午進行風電、瓦斯電斷電試驗,為了保證試驗正常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 對測試人員的要求:
1. 測試人員必須熟悉掌握煤礦安全監控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線方法。
2. 測試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監測監控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執證上崗作業。
3. 測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測試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有關規定操作。
二.甲烷超限斷電試驗相關事項
1. 試驗時間:根據我礦生產實際,風電、瓦斯電閉鎖實驗定于每周日下午進行。
2. 試驗地點:井下瓦斯傳感器懸掛地點。
3. 參加實驗人員:通風科、監測監控維修人員、各區隊當班電工。
4. 每周日下午,機電工漏電試驗后,由通風科組織開始進行瓦斯電、風電閉鎖實驗。
5. 試驗前,必須向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征得同意后方準進行。
6. 每次試驗前,由通風科負責安排人員在調度指揮中心觀察各饋電開關的狀態,并做好記錄。
7. 進行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時,通風系統、供電系統必須正常,設備必須完好且性能可靠。
8. 各工作面電工必須在試驗期間認真觀察每次試驗時被控開關是否能正常閉鎖,并及時恢復供電,以免影響下一個試驗點的閉鎖實驗,在本工作面全部試驗完成且試驗結果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9. 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期間,嚴禁放炮。
10. 每個工作面試驗完成后,現場實驗人員應立即恢復該工作面的正常供風、供電,待供風供電正常后,方可進行下一地點的試驗。
11. 監測監控維修人員升井后必須做好試驗記錄,并存檔備查。
12. 對風電、瓦斯電閉鎖不起作用的,參加試驗人員必須立即查找原因進行處理,處理期間嚴禁該工作面進行生產,處理完畢且重新試驗正常后,方準恢復生產。
13. 新開工的工作面必須首先完善風電、瓦斯電閉鎖且經過試驗確保閉鎖靈敏可靠后,方準進行施工作業。
三.甲烷超限斷電試驗安全措施
1. 測試人員下井時必須按規定攜帶便攜式甲烷自動檢測報警儀。
2. 測試人員在巷道內行走及時和在迎頭做試驗時,要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章制度。
3. 測試前,測試人員要仔細檢查周圍巷道的支護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測試工作。
4. 在工作過程中,如甲烷傳感器懸掛位置較高、巷道坡度較大時,施工單位應安排人員積極配合測試人員,以保證人員的安全。
5. 在測試工作地點如發現甲烷傳感器吊掛位置不符合規定要求、傳感器積塵多或監控、通訊電纜不符合標準,測試人員應與跟班電工進行整改。
登封市向陽煤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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