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負第一責任。
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有經驗的,工作能力強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員保證礦井通風隊伍的穩定。
3、保證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并在礦財力所允許的條件下盡量籌措資金應用井下防滅火的新技術、新手段,促進礦井井上下防滅火治理工作裝備現代化。
4、負責組織領導井下火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及時組織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