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值班司機應按時沿巡回路線逐項檢查,特殊情況應增加檢查次數。
二、 電機溫度、軸瓦溫度及油溫要及時檢查。
三、 運行中的設備每小時檢查一次。
四、 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如處理不好,應及時向車間、科或調度匯報。
五、 全部設備按以下檢查點巡回檢查:
高壓開關、控制系統、潤滑系統、制動系統、電動機接觸器、電壓表、電流表、油壓表、速度表、松繩信號、閘瓦磨損開關、深度指示器。
六、 帶電或運轉時不得用手試摸檢查。
七、 每次檢查,必須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八、 杜絕檢查不認真或漏檢現象,杜絕實際與記錄不符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