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環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骨干,是各級領導在安全生產中的參謀和助手。要協助各級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積極學習和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法規,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監督檢查生產單位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經常下廠進行生產現場的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特別是對各車間生產中的關鍵部位、關鍵設備的安全狀況要隨時掌握。對存在問題要督促改進,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及重大隱患時,有權令其停止生產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3)指導各廠安全員的工作,組織安全員學習,積極做好遵章守制的宣傳教育工作,注意發現和總結推廣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系統安全工作水平。
(4)做好安全工作會議記錄和日常安全檢查記錄,建立《安全檢查隱患》制度,并按整改期限檢查整改情況。
(5)按時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學習,按時參加協作組的會議和活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