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進行(或完善)礦山系統工程,井下重點技措工程以及采場與局部單體工程的設計,并參與審查。
2、參與編制年度、月份采掘技術計劃。并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采掘技術經濟指標。
3、經常深入采掘作業現場,做好技術指導、管理、施工交底工作,檢查采掘工程進度和質量,發現問題采取適當措施及時向領導匯報。
4、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應及時變更設計。
5、配合地測專業搞好采場工程驗收、閉坑驗收和貧損兩率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與采礦有關的各種標準、原始記錄、臺帳、卡片和規章制度等。逐步實現采礦管理標準化、科學化、程序化、資料要求準確、齊全、精簡、凈潔、統一。
7、認真總結本公司采掘技術管理經驗,積極引進、推廣適合本公司特點的先進采掘技術,不斷提高采掘技術水平。
8、對井下職工不斷地進行有關采掘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以提高其素質。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