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服從領導的工作分配和指揮,拒絕接受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第三條 以身作則執行三大規程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督促其他信息員執行崗位責任制,認真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第四條 狠反“三違”,對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人員有權制止其工作。
第五條 經常組織檢查通信設備、線路運行狀況,確保設備完好和安全運行。
第六條 完善信息員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制定通信月度任務,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 當本班組出現事故時,班組長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八條 由于當班現場管理不到位或違章蠻干造成的各類事故(通信、機電等)應負主要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