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強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創建安全標準化企業,廠長負責組織成立廠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 。小組成員由廠長 安全生產副礦長 安全員組成。組長:企業主要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調查技術)
2、安全科(安全標準化創建辦公室),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長和相應人員。
3、主要負責人和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實踐經驗,清楚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4、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不能隨意更改,如需變更應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并重新任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