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部委以及上級部門有關財務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積極做好服務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的工作。
2、負責審計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情況,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落實。
3、正確掌握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做好本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4、對安全生產資金的計提、撥付、使用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5、對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6、做好集團公司會計人員的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