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檢身制度。
2、對入井人員嚴格檢查,不徇私情,掛牌登記。
3、對一切危險物品,易然、易爆的東西必須嚴格控制,仔細檢查。
4、危險物品一旦被發現后,應立即沒收,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提出批評、教育或上報本公司進行警告處罰。
5、對于上級的安檢人員和參觀人員一視同仁,檢查證明身上無攜帶危險品方可讓其入井。
6、認真執行煤礦安全條例,嚴防盲、聾、啞、未成年人及酒后人員入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