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學習各種安全業務知識,杜絕違章指揮。
三、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作業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進行作業。制止并糾正違章作業。
五、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停止爆破作業,采取相應措施或報告安全主管領導。
六、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存放、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七、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
八、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若未嚴格履行職責造成雷管、炸藥丟失或外流,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協助工區長防范管理井下作業的各種安全隱患。
十、認真填寫各種安全報表、檢查記錄及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