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區隊班組現場安全管理,不斷夯實礦井安全工作的基礎,全面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切實將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現場,特制訂安全互保及責任追究制度。
一、 安全互保的重要性
2012年以來,我們始終堅持“依法治礦,從嚴管理”的原則,不斷加強和切實改進安全管理運行機制,推動礦井安全工作總體上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為礦井兩個文明建設的快速發展創造了健康、穩定、有序的良好氛圍。但是,我礦安全工作仍然不夠穩定,安全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安全為天”的思想沒有真正樹立起來,尤其是“安全互保”機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同一地點施工的相關人員互相之間該勸阻的沒有勸阻,該提醒的沒有提醒,養成了“他人是否安全與本人沒有關系”的錯誤慣性思維方式,致使“三違”現象制止不力,零打碎敲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從嚴、從細、從實抓好安全互保機制的落實,不僅是廣大干部職工自覺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依法實行六項權利,確保礦井長治久安的內在要求,也是切實加強區隊班組現場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對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必然選擇。因為每個人總有失誤和看問題不全面的時候,基于有意、無意第違章,如果互保機制能切實發揮作用,一定能夠化解許多風險,許多事故將會避免,從而實現安全工作從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的逐步過渡,推動我礦安全周期不斷延長。
二、 安全互保的概念
安全互保,即互相保安,是指工作全過程中,在同一時間、同一范圍內的相關工作人員,任何人均有權力、有責任、有義務對他人的“三違”行為及“三違”性的不安全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對現場存在的危及他人安全的隱患,及時向受到威脅的同志提醒并向現場安全負責人匯報,制定臨時措施進行處理,從而消除安全隱患,共求人身平安,這種安全行為就叫安全互保。
凡天然焦礦職工,在同一時間、同一施工現場(無論是同一單位還是不同單位)都有權且必須及時監督并有效制止他人的一切“三違”行為。
三、 安全互保的責任追究和處罰
在事故分析、責任追究中,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考慮互保因素,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都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應“互保”人的責任。
1、 兩人(含兩人)以上在同一地點施工,都必須指定明確的現場安全負責人,否則要追究值班領導或現場班組長的責任。
2、 兩人(含兩人)以上在同一地點干同一項工作時,當發現有人面臨危險因素時沒有及時提醒其注意、阻止其繼續工作、責令其避開危險因素的人員。
3、 在施工的整個過程中,現場每一個人都必須對施工環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