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定、通知。
2、對所分管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3、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并保證落實。
4、在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教育、技術革新工作,及時推廣先進技術,總結交流先進經驗。
5、督促檢查分管范圍內的工程質量,針對安全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及時解決。
6、每周要將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匯總后向生產廠長報告。
7、參加廠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