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通三防”會議由礦長親自主持,總工程師、經營礦長、分管采掘的礦長、副總以上領導、通風區隊、安全環保部、機電部門、供應部門、生產技術部門、調度室等單位負責人參加。
二、“一通三防”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應提前通知,各參加會議單位要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三、要聽取通風和安監部門關于“一通三防”工作的匯報,要抓住重點,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精心細致地布置,并提出解決的辦法、措施,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
四、“一通三防”會議要對本礦發生“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認真分析、討論,吸取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五、 “一通三防”會議有專人負責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