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礦行政和分管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規定。
三、負責制訂礦井質量標準化達標計劃、質量考核和獎懲工作。
四、組織好旬、月、季度的安全質量檢查驗收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及時 通知到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五、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井下各方面的質量情況和礦井達標規劃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處理達標業務,配合有關科室搞好質量標準化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七、抓好質量標準化靜態檢查和動態抽查工作,以過硬的質量為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礎。
八、參加礦生產調度會、安全辦公會、作業規程會審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