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計量監督中心主任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并負責中心日常安全防護工作及安全防護措施的制定。
2、協助中心主任對國家和上級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落實和督促檢查。
3、具體負責計量監督中心的安全工作安排和實施情況的考核工作,并負責組織中心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4、負責監督檢查各科室、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及崗位責任制的貫徹執行情況和組織群眾性的安全活動,以及保安制度的執行情況。
5、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工作,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6、協助中心主任組建本企業計量管理系統和量值傳遞系統,保證計量單位統一,量值傳遞一致性,保障安全生產。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