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集團公司地面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實施監管。
2、加強外地企業備案管理,認真查驗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不予備案。
3、在辦理建筑工程項目部備案登記手續和日常工作巡查時,認真查驗項目部組成人員包括安全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到崗盡職。
4、在企業評優、組織優質工程的評定和推薦申報工作時,綜合考慮安全生產業績和文明工地的評定情況。
5、對因安全生產違章等受到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及時記入建筑企業信用檔案,作為影響其評優評先的重要原因。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