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l)、具體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制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3)、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4)、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處理和報告。
(5)、具體負責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實。
(6)、定期召開專業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分管范圍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