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井下電工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保證做到安全供電。
2、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熟悉本隊供電系統及各種電氣設備的性能、作用、原理,做到判斷事故準確無誤,處理事故安全迅速。
4、每位電工必須有合格的試電筆,佩帶瓦斯便攜儀,佩帶電工停電作業牌及常規檢修所用電工工具及材料。
5、檢修中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工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6、負責本隊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安裝、維護及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7、嚴格執行各種電氣保護試驗制度。
8、停、送電檢修時,嚴格按審批項目內容、時間及措施執行。
9、每班要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巡回檢查,特別是移動線路和設備,更要加強維護,達到完好標準;負責處理當班發生的電氣事故,并及時向隊值班人員和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事故情況。
10、嚴禁帶電作業,停送電必須嚴格按照高、低壓停送電操作規程作業,停電時必須掛停電牌。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操作程序。
11、嚴格《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對本隊所用各類防爆電氣進行安裝、檢修、維護、保養,杜絕失爆,對各種保護嚴格按規定進行整定、試驗,確保靈敏可靠。
12、電纜、信號線按標準敷設懸掛整齊,電氣設備擺放有序。開關上架,間距符合規定。
13、保持電氣設備清潔衛生,對本隊的所有電氣設備進行牌板化管理,包機到人,并有臺賬。認真填寫設備運轉日志和各種記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