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安全生產,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隱患,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被動管理轉為超前預防的目的,特制定該制度。
一、安全隱患自查工作由安全礦長具體負責,各科室、各區隊正職必須參加,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事先向安全礦長請假,否則,一次無故不參加罰款50元。
二、安全自查工作定于每周六,每次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三、每次自查至少有兩名礦級領導帶隊,分組、分片、分專業進行排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四、由安監科負責,對自查中查出的隱患,建立專項隱患整改臺賬,并在當日的安全辦公會上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安監科負責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
五、對查出重大隱患,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建立重大隱患專項臺賬,制定出整改措施 、方案,跟蹤落實,并由礦長督促整改。
鄭煤集團缸溝煤礦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